2007年7月9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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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宣告死亡之人将“复活”
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张鑫

  得知岳父还在世的消息时,柳先生用“震惊”一词形容自己和家人当时的心情。两年前,柳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岳父黄某在失踪4年后由法院宣告死亡。在淡出亲人视野近7年后,黄某给了家人一个天大的惊喜,近日又“复活”在家人的面前。
  几天前,黄某的妻子胡某和两个女儿向临海市法院提出申请,要求撤销黄某的死亡宣告。
  失踪4年无奈申请宣告死亡
  2000年8月,正是台风肆虐台州之时。21日,临海古城街道患有精神分裂症的黄某出家门后再也没有回家。黄妻胡某和女儿、女婿四下寻找,在报纸和电视台刊登了寻人启事,但都没有回音。
  多年的牵挂和担心,使胡某苍老了许多。转眼4年过去了,家里人不得不慢慢接受一个不愿意接受和相信的猜测——身患多种疾病的黄某生还的可能性十分渺茫。
  “再加上岳父所在单位为了处理好工资、养老保险等各种事宜,按法律规定,只好走那一步——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。”
  在黄某失踪整整4年后,黄某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了黄某出走后下落不明的证明。
  2004年9月7日,胡某和两个女儿向临海法院提出宣告黄某死亡的申请。
  临海市法院受理该案后,依法发出寻找黄某的公告。在1年的法定公告期内,依然没有黄某的消息。2005年9月19日,当法院正式宣告黄某死亡时,虽然思想上早已有了最坏的打算,但在法官严肃宣判“宣告××死亡”时,全家人痛哭失声。
  两年后惊喜申请“复活”
  漫长的思念在不久前画上了句号。一个令黄某家人震惊的消息从温州传来:黄某还活在人世!
  平阳县有人发现黄某孤零零的十分可怜,于是报告了当地公安机关。公安机关经查证,发现该男子就是失踪多年并被宣告死亡的临海人黄某。
  6月22日,黄某家人去平阳接回了已失踪近7年的黄某。
  但据柳某介绍,一个人在外多年的岳父回家后,与家人相处已觉不适应,为给老人一个过渡期,目前安排他在敬老院休养。
  失踪多年的亲人又回来了,家里人喜极而泣。于是,一场让黄某“复活”的行动又在黄家忙乎开了。6月25日,女儿带着父亲去派出所,办理了恢复户籍的手续。7月6日上午,胡某来到去临海市法院立案庭,要求撤销黄某的死亡宣告。法院立即受理了申请。
  按照我国《民法通则》规定,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,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,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。
  黄某的“复活”应指日可待。
  撤销死亡宣告有什么法律后果
  一个在法律上“死亡”的人又“复活”,这将带来怎样的后果呢?
  依照民法通则和有关司法解释,撤销宣告死亡后,在家庭关系上,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,其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。
  在财产问题上,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,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,第三人可不予退还,但应给予补偿。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,应当返还原物;如果原物已不存在,则应给予适当补偿。